更新时间:2015.12.22
各市版权局:
由我国政府主办、上海市承办的2010上海世博会举行在即。为切实履行我国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的庄严承诺、展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为世博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世博会版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
世博会是展示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最新发展成果的盛会,是体现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总体状况的舞台。根据《国际展览公约》,一届世博会能否举办成功,主办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往往就是一个重要象征和衡量标准。上海世博会(5月1日开幕,10月31日闭幕。历时184天。)会期长、参展国家多、参观人数多,既涉及世博会本身作品的版权保护,还涉及版权舆论环境、版权市场环境的净化,总体保护难度将高于北京奥运会。因此,各级、各单位要在借鉴北京奥运会版权保护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借助“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舆论工具,疏通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法,唤起全社会对世博会版权作品保护工作的重视,积极投入到保护版权、抵制和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之中,为世博会的版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做好版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根据国家版权局下发的《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版权保护工作方案》和《2010 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反盗版快速反应机制》,各级各单位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安排执法人员随时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文化市场进行现场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世博版权侵权行为。尤其要注意查处利用图书、电子音像制品、互联网等销售、传播渠道实施的侵权盗版行为。
(二)重点查处未经授权,制作、复制、销售世博会会旗、会歌、会标、吉祥物、展馆图标和展馆建筑设计、演出表演等侵权盗版行为。
(三)在依法查处侵权盗版行为的同时,要做好世博会创意作品的版权服务工作。对宣传世博会内容、丰富世博会参展内容的一些具有创新性质的文字、图片、工艺美术等各类作品,要予以上报登记,提供版权保护服务支持。
(四)建立世博会反盗版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收集世博会版权案件线索,各市应将本地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及时报送到省版权局,突发事件或紧急事态要立即报送。对于国家、省移送和本地收集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采取高效便捷程序进行快速查处,避免事态扩大成为社会热点。对重大案件查处实行全程跟踪和重点督办,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及世博会版权违法活动,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发生的侵权盗版案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盗版案件,各地版权部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版权执法人员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各类案件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版权部门要明确1名处级负责同志和1名科级联络员,确保领导到位、专人负责;各地要将做好世博会版权保护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好世博会版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请将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责任人通讯名单(1名处级负责人和一名科级联络员,提供手机、传真、电子邮件)于4月25日前报送省版权局版权处,并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市版权部门要按照《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合作,进一步巩固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的衔接机制;要借鉴奥运反盗版成功经验,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执法合作,认真做好世博会反盗版快速执法工作。
(三)加强信息交流。各市版权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沟通交流。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市版权部门要加强对各地世博版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世博会版权保护工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山西省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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