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3.27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0月起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市政府为加强对本市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北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苟仲文副市长
程红副市长
副组长:戴卫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彦市商务委主任
刘振刚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员:严力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寿全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万新恒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润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东波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公田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婴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成贵市农委副主任
许康市商务委副主任
叶重辉市文化局巡视员
赵广朝市旅游局副巡视员
毛羽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灏市国资委副主任
宋京雁北京海关副关长
饶立新市国税局副局长
卜祥来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张永明市工商局副局长
姚娉市质监局副局长
伦立广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丁百之市广电局副局长
王野霏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振江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潘新胜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宝金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福义市药监局副局长
马荣才市农业局副局长
马惠民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李志斌市文化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王振清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伦朝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委副主任许康和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潘新胜兼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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