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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电脑时空》杂志与美国《PC.Magazine》杂志进行期刊版权合作的复函

更新时间:2016.03.29

【发布部门】:其他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新出外[2006]1013号
【发布日期】:2006.09.29
【实施日期】:2006.09.2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发改办政研[2006]1193号文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委主管、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电脑时空》杂志与美国《PC.Magazine》杂志进行期刊版权合作。

    二、《电脑时空》在保持办刊宗旨不变的前提下,有选择地使用《PC.Magazine》的部分文字和图片内容。《电脑时空》杂志每期使用《PC.Magazine》的图文资料不超过《电脑时空》杂志全部内容的45%。外国合作方不得介入《电脑时空》的编辑、出版工作。《电脑时空》内容的终审权由中方掌握。

    三、《电脑时空》与《PC.Magazine》开展版权合作,应注重双向交流与合作,在使用外方杂志内容的同时,要注意推介我方内容为外方刊物刊登使用。

    四、双方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期限届满,需要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在合作期限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报送我署审批。

    五、《电脑时空》使用《PC.Magazine》的外文刊名(或中文译名)须严格遵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其刊名字号应明显大于《PC.Magazine》刊名的字号。《电脑时空》的刊名在封面上的位置、颜色和字体应有突出、醒目的视觉效果。

    六、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遇有重要问题及时报告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