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2.27
保护企业及其职工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制定开展专利工作的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办理本企业专利申请事宜,管理本企业拥有的专利。受企业法人委托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
四、参与组织专利技术的实施和管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了解与本企业有关的国内外专利申请和市场动向,注意保护企业的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
六、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
七、参与管理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专利的工作。
八、管理与本企业有关的专利文献。
九、筹集和管理企业的专利基金。
十、支持企业职工的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专利事业,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理工科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科技管理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三、受过专利法及有关专利事务的培训,掌握专利代理、文献检索及处理专利事务的基本法律知识。
四、取得中国专利局或专利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
一、在本企业专利工作机构中(专职或兼职)执行任务,并对本企业专利工作机构或主管领导负责。
二、积极支持职工的发明创造活动,负责办理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各种事宜。
三、宣传普及专利知识,积极开展专利许可贸易和专利技术的实施工作。
四、开展本企业的专利文献检索工作,注意收集、掌握、研究专利信息。
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除已公布(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一、对本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有提出建议的权利。
二、有参与确定给本企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与报酬的权利。
三、在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有获得奖励的权利,其成绩应作为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有优先获得专利业务培养、学习机会的权利。
一、由项目负责人或发明人(设计人)向企业专利工作机构或专利工作者及时提出专利申请请求。
二、申报书应写明发明创造内容,说明申请专利或者作为技术秘密的理由,并附文献检索报告。
三、企业专利工作机构或专利工作者负责对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条件进行研究评审,提出初步意见报企业主管专利工作的领导。
四、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由企业专利工作机构办理专利申请手续,也可委托专利服务机构代理。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