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05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近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增长率达25%以上。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近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增长率达30%以上。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近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增长率达40%以上。
(一)申报市软件骨干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软件骨干企业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未来三年发展计划,包括行业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企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状况,企业资金筹措、人才队伍、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二)认定申报表可到市经信委网站www.nbeic.gov.cn下载,申报材料及有关数据必须真实完整。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一份(装订成书册)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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