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林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支撑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林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总体要求,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联席会议制定的《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任务分工,我局制定了《2014年林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2014年林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林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根据《全国林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2013-2020)》和《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提升林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目标任务: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林业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和运行机制,优化林业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质量导向,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布局,提高林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具体措施:
1.完善林业科技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突出知识产权在林业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引导专家加强对候选项目知识产权质量及转化运用情况的评价。(科技司)
2.支持林业科研院所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整合科技资源,推动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并向全行业扩散,加强林业核心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提高专利质量,形成林业核心技术专利群和重点领域专利池。(科技司、科技中心、林科院)
3.加强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林木(花卉)分子育种、基因技术、生物基材料、生物质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布局,引导产业企业提高利用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科技司、科技中心)
4.加快优良植物新品种创制,引导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充分利用育种材料,常规育种与现代生物技术相结合,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培育的核心技术,选育一批高产质优的林业植物新品种。(科技司)
5.开展林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林业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引导试点单位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管理水平。启动木地板专利联盟建设工作。(科技中心、林科院、国际竹藤中心)
6.加强林业“3S”技术、云计算和林业物联网等林业信息化关键技术的软件和信息系统开发,积极申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提高林业信息化水平。(信息办、林科院)
二、促进林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目标任务:强化林业知识产权政策与林业产业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推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和核心的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推动林业知识产权成果产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探索建立林业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
具体措施:
7.加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积极支持成熟适用的授权植物新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应用。(科技司)
8.筛选一批观赏植物授权品种,多渠道进行重点推介,促进观赏植物新品种的转化应用。(科技中心、花协)
9.实施林业专利产业化推进项目,筛选部分重点林业专利技术进行产业化转化,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科技中心)
10.通过技术推介、专利孵化、院地合作、网站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加快林业知识产权成果的转移转化。(科技中心、林科院、国际竹藤中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11.充分利用中国林科院院地合作平台进行林业专利、新品种等科技成果发布及展示,推进林业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林科院)
三、加强林业知识产权保护
目标任务:改进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查和管理,提高林业植物新品种的行政执法能力,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专项保护和维权援助工作,提升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拓展林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提升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具体措施:
12.加快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编制,完善已知品种数据库,加强新品种测试机构条件能力建设,提高审查测试能力,缩短审查周期,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引导优良新品种的创造。(科技中心)
13.制定林业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开展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试点,促进新品种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科技中心)
14.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的案件,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科技中心)
15.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全国林业植物授权品种基因图谱数据库,为执法取证提供技术支撑。(科技中心、林科院)
16.开展林业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完成全国油茶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启动开展全国核桃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开展林业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试点,推进林业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管理办法的制定等项工作。(科技中心、林科院)
17.强化林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局直属单位开展林业软件正版化抽查工作,通过查文件部署情况、查资金落实情况、软件采购支出账目等,督促行业全面实施软件正版化。(信息办)
18.完善《林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林产品地理标志审核认定制度,加强对特色林产品的有效保护,提升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科技中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四、提升林业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目标任务:推进林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加强重点产业、行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预警分析。加快发展林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帮助和引导服务机构业务向高端化、多元化发展。
具体措施:
19.完善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并在平台基础上启动建立林业知识产权展示平台,为推进林业行业的产学研合作以及成果转化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20.在林业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立项阶段,强化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和审查,避免重复研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动态跟踪国内外相关专利技术的最新进展,找准技术创新的突破口。(科技司、科技中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21.加强林业专利信息分析和预警研究,针对关键技术进行知识产权跟踪分析,适时发布林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和预警分析报告,出版相关专利分析报告,提高信息咨询服务水平。(科技中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22.编印《林业知识产权动态》内部刊物,跟踪国内外林业知识产权动态、政策、学术前沿和研究进展,为政府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撑服务,扩大林业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和服务范围。(科技中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五、促进林业知识产权宣传和国际交流
目标任务:加强林业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一支与现代林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完善林业知识产权对外信息交流与应对机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秩序的构建,提升林业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
具体措施:
23.组织开展林业知识产权宣传,重点开展全国林业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中国林业网、绿色时报等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宣传林业知识产权,增强林业行业的知识产权意识。(科技中心、信息办、宣传办、林科院、国际竹藤中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24.开展林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题培训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加强林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林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科技中心)
25.积极开展《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和《生物多样性公约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议定书》履约工作,积极争取并承担国际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编制,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争取更多话语权。(科技中心、林科院)
26.加强林业知识产权多双边交往,参与中韩、中日韩等自贸区知识产权谈判,参与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活动,落实中韩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备忘录。做好两岸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合作交流。(科技中心、林科院)
27.强化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的研究,加强相关公约履约战略研究,为国际履约和谈判提供技术支撑。(科技中心、林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