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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版权局关于向国家版权局网站报送反盗版信息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1.21

【发布部门】:国家版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权办[2004]1号
【发布日期】:2004.01.12
【实施日期】:2004.01.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及中央级出版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2003年,国家版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ncac.gov.cn)进行了全面改版,并已于2003年6月1日正式开通。
  改版后的国家版权局网站突出了国家版权局打击盗版的执法职能,设立了打击盗版栏目,并在首页设“反盗版信息”专栏,发布各类侵权盗版制品特征的信息,这些信息成为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信息来源。国家版权局根据部分权利人提供的侵权盗版制品特征,在网站上发布了部分反盗版信息,对盗版活动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坚决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保护著作权人和作品传播者的权益,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充分利用国家版权局政府网站的信息平台,加强与出版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各类侵权盗版信息,为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希望各出版单位及时地将被盗版的出版物的正版及盗版特征信息及联络员和联系方式报送给国家版权局,我局将在网站上及时予以发布,并要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以此为依据,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对这些盗版制品的打击力度。
  报送的盗版信息请以纸介质及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报送信息格式见附件。
  报送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反盗版信息报送”字样)
  北京东四南大街85号
  国家版权局100703?
  电子邮件:fhsncac@vip.sina.com
  联系人:段玉萍冯宏声
  电话:010—65264622 65212788
  传真:010—65280038
  附件:反盗版信息报送表(略)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