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法律法规 > 正文

目录

查看全文

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可以销售的函

更新时间:2015.12.23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1986.01.29
【实施日期】:1986.01.29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广告报》1986年1月24日一版刊登消息,说你省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全市发出通告,规定不论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者,一律不准销售不带注册商标的商品。我们认为,这种作法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自愿注册商标的原则,也不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部、农牧渔业部(85)工商70号文关于“凡依法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准许生产、销售、出口和参加优质产品的评比”的要求。请你局对此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应当纠正。望将结果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