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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同类不同组商品上是否可以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答复

更新时间:2015.12.23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1986.09.25
【实施日期】:1986.09.25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商标广告管理处的来函已收悉,关于同类不同组商品上可否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商标分类表》中各类商品范围较广,因而在“同一类”之中又分为若干“组”,以便掌握类似商品的界限。但随着企业转向多样化综合性生产和消费习惯的变化,商标审查中对于某些类似商品的概念和界限也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否则可能在类似商品范围内核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造成所谓“合法”的侵权。为了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今后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原定同一类中的组别作为类似商品的界限仍有可能作某些调整,以便与客观实际的变化相适应。所以,现《商品分类表》中的不同类或同类不同组中可以有类似商品,在类似商品范围内不予核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