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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就联营企业商标使用问题的复函

更新时间:2016.02.27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1986.12.24
【实施日期】:1986.12.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商标专用权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现就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1.广西中医学院附属制药厂与桂港企业有限公司就生产“百年乐”保健药品签订联营生产合同,它们没有共同组成一个新的经济组织,双方仍然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这种联营的一方如需使用对方的注册商标,仍需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口头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