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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5.12.26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4.03.28
【实施日期】:2014.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撰写本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关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于2013年3月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一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增加了信息公开目录中的“发展规划、重要工作部署、部门预算和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采购规定及其实施、年度统计信息”等内容;二是依据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基本原则是“谁制作、谁公开”和“先审查、后公开”,规定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的程序结合的工作模式。
  (二)改版政府网站
  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根据“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于2013年11月完成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在设计上采用清新简约风格,信息分类清晰,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利信息检索、查询服务等公众关心、常用的板块放在首页显著位置,便于公众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新增信息248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3条,综合政务信息3条,发展规划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人事教育信息5条,纪检监察信息9条,专利管理信息27条,专利审批信息158条,专利代理信息4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事务)公告信息29条,战略管理信息1条。 2013年4月,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部门预算、2012年度部门决算。截至目前,知识产权局已公布了从2007年至2013年7年的年度预算,以及2007年至2012年6年的年度决算。
  (二)政府网站
  2013年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知识产权局和局办公室文件94件,局公告12期,专利公报52期、集成电路公告60期、局领导会议和活动稿件403篇、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专题27个、直播知识产权局及地方局有关重要会议或活动42场。
  (三)新闻发布会
  知识产权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内容涉及2013年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2年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及重大事件、案件和人物;2012年发明专利授权情况以及中国专利奖评奖等相关情况。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公报
  2013年,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公报》4期,内容涉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性文件、规章、公告、重要文件、统计数据以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五)其他公开方式
  知识产权局除了通过《中国知识产权报》、《知识产权年度报告》、《专利统计年报》、《中国知识产权年鉴》等方式公布各类信息外,还在受理大厅设置了信息查询电子触摸屏,方便来知识产权局办理业务的公众查询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知识产权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7件涉及知识产权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知识产权局已通过主动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另外2件因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已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知识产权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知识产权局因1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已经两级法院审结,判决知识产权局胜诉。
  六、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2013年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个别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依申请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等。下一阶段,知识产权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据《条例》,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范围,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列入《公开目录》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公布。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各环节的程序,做好各环节的衔接与记录,力求做到依法依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报的平台和窗口作用,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借助中国政府网微博微信及时准确发布知识产权政府信息,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加强专业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继续加强对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络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逐步扩大培训人员范围、丰富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