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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启动2015年专利信息人才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2.24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知办函办字〔2015〕219号
【发布日期】:2015.05.04
【实施日期】:2015.05.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师资人才培养与使用指南》(国知办发办字[2013]30号),加强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师资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切实发挥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师资人才的作用,我局设立2015年专利信息人才专题项目,现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专利信息前瞻性研究项目
  面向专利信息领军人才设立专利信息前瞻性研究项目2项,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专利信息重点研究项目
  面向专利信息师资人才设立专利信息重点研究项目3项,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专利信息人才实践项目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专利信息人才实践项目6项,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及实施
  (一)项目申报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为项目申报主体,负责组织领军人才和师资人才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专利信息前瞻性研究项目必须由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另外有2名以上领军人才或师资人才作为主要研究人员。
  申报专利信息重点研究项目必须由领军人才或师资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另外有2名以上领军人才或师资人才作为主要研究人员。
  申报专利信息人才实践项目,需明确:实践项目中具体选择的2-3家企业、企业中专利信息运用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实践活动的计划方案;开展人员培训的时间、形式和内容。实践小组至少由3名以上领军人才或师资人才作为实践小组成员。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于5月20日前以纸件和电子件形式发送至我局联系人。
  (二)项目实施
  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项目实施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与其签订项目委托协议。
  签订委托协议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协议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实施,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中期汇报,报送相关项目材料,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协议确定的工作内容。
  我局对项目实施提供经费支持,对项目执行进行指导和监督,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专利信息人才专题项目
  2.专利信息前瞻性研究项目申报书
  3.专利信息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书
  4.专利信息人才实践项目申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