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我局于2014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协字〔2014〕10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启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申报工作。各地积极组织申报,共推荐74家市场作为培育对象。综合考虑市场性质和规模、市场知识产权敏感性、侵权行为易发性、各地实际工作基础和区域特色等因素,我局确定北京居然之家等65家市场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名单见附件),培育期限为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现将下阶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南》要求,参考《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手册》,制定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方案》(以下简称《培育方案》)。《培育方案》要明确培育目标、工作机制、工作重点、主要措施等具体内容。
二、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指导本地区的培育市场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机制、资源配置、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安排等内容,以确保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现“有领导、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会运用、会管理”的目标。
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认定工作,加强日常指导,及时监督和检查工作进展与成效。请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培育方案》和《工作计划》报我局保护协调司备案。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