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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政策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2.25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财税[2014]27号
【发布日期】:2014.05.14
【实施日期】:2014.05.14

北京、上海、江苏、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北京、上海、江苏、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明确了第一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第一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后,不影响其继续享受财税[2011]107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政策。本通知附件2所列的第二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自2014年5月1日起按照财税[2011]107号文件规定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
  附件:1.第一批名称发生变更的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
  2.第二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