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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关于吉通公司域名业务并入北京市通信公司营业局域名业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2.26

【发布部门】:其他
【效力级别】:其他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08
【实施日期】:2003.10.08

亲爱的用户您好:
  根据网通集团对吉通公司融合业务的要求,吉通公司已于2003年7月底前完成了和通信公司的融合工作,其中吉通公司各项业务并入网通集团各省/市/自治区通信公司。在域名方面按照网通集团的统一要求吉通公司将不再作为独立的注册服务机构出现,由北京市通信公司营业局(CNNIC注册服务机构之一)接受吉通公司全部域名。域名合并工作我中心已完成,特此通告,原域名所属注册商是吉通公司的用户,从即日起域名方面的所有问题请和北京市通信公司营业局联系,谢谢!
  北京市通信公司营业局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11号
  邮编: 100031
  电话: 63060861
  传真: 63060446
  http://www.bta.net.cn
  E-mail:
dailiym@publicf.bta.net.cn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0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