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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日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二期费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2.29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1
【实施日期】:2005.04.21
各商标代理机构:
  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中,日本单独规费的收费方式是申请费和注册费分两次收取;在新申请或后期指定中指定日本的,申请人缴纳申请费226瑞士法郎;日本特许厅审查核准后,通知申请人缴纳注册费754瑞士法郎。
  日本的申请费,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际局缴纳,也可以通过我局转交。日本的注册费,根据国际局的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直接向国际局缴纳:
  1、瑞士法郎支票支付;
  2、转帐至国际局在日内瓦瑞士信用银行的帐户,账号:487080-81;
  3、转帐至国际局在日内瓦的邮政账户,账号:12-5000 -8;
  4、从在国际局开立的有效账户上划款。
  缴费时必须指明该款项用于商标国际注册(标明国际注册号)的日本二期单独规费,并提供国际局缴费通知上的编号。
  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及时在缴费期限内办理缴费事宜,以便获得在日本的注册商标权利。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