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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2.29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3.08.07
【实施日期】:2013.08.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管函字〔2012〕133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3〕11号)要求,经初审和专家组评审,确定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等22个县(区)(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示范时限自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
  请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强县工程示范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分类指导工作,不断加大对强县工程示范县(区)支持力度。要组织示范县(区)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战略引领、着力运用、服务产业、全面发展”的原则,认真研究县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化与改进方向,制定强县工程示范工作方案,经所在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印发,并报我局专利管理司备案。要推动各示范县(区)人民政府将强县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加大支持保障力度,部署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强县工程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