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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公告第2号——关于保障登记系统顺利运行和登记工作正常秩序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5.12.30

【发布部门】:其他
【效力级别】:其他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公告(第2号)
【发布日期】:2009.02.24
【实施日期】:2009.02.24
  为了向著作权人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和优质的著作权登记服务,我中心开发完成了著作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该登记系统将于2009年3月2日起正式启用。登记系统启用后,将使用新的登记申请表并采用在线填报方式。为保障登记系统顺利运行和登记工作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的登记申请均使用新的登记申请表,并采取在线填报的方式申请登记。申请人可在我中心网站(www.ccopyright.com.cn)上注册用户后登录进行在线填报。无法在线填报的,可在我中心网站上下载新的登记申请表手工填报。但对于与软件有关登记,我中心网站暂不提供申请表的下载,只受理在线填报的登记申请。
  二、对于申请人在2009年3月2日前(以申请文件寄出日为准)已经提交但未受理的申请,我中心仍然予以受理,但通知申请人尽可能重新在线填报并提交新的登记申请表(可不重新签字或盖章)。对于在线填报确有不便的,我中心可代为安排在线填报。
  三、对于2009年3月2日以后提交的申请,我中心将一律通知申请人重新在线填报并提交新的申请表。自2009年4月1日起,对于仍提交原登记申请表的申请,我中心将不再受理,也不再通知申请人重新填报。
  四、除软件之外其他作品登记申请人如在线填报确有不便,也可不采用在线填报,但应当使用新的登记表进行登记申请。
  五、我中心登记大厅已经投入使用。登记大厅将提供专用电脑供申请人在线填报使用。
  六、有关在线填报、下载登记申请表和其他登记信息可在我中心网站上查阅。
  七、我中心重申,申请人应在收到我中心缴费通知书后,按照缴费通知书标明的缴费项目和金额缴纳登记费用,并在汇款或转账附言中注明每件申请的流水号、作品名称等相关信息。对于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登记费用,造成我中心无法进行核费,影响登记办理进度,我中心将不承担责任。
  我中心真诚希望申请人对上述工作调整给予理解,并继续对我中心的登记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