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做好《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经局批准,现将《〈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印发,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经局批准,现制定任务分工方案。
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
深入组织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年度计划,重点围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专利审查、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服务业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每年重点培养扶持100名中青年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培养2000名左右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学术水平的各领域业务骨干,培养3万名左右从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和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专业人才。(牵头部门:人事司,责任部门:人教部)
二、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原则,以高等学校、地方优势培训资源为依托,有重点地分批、分期建立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发展有特色、重实效的知识产权人才在职教育培训,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创造和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牵头部门:人事司,责任部门:培训中心)
三、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
为提高知识产权人才公共服务能力、整合人才信息资源、实现人才资源信息共享,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构建开放、互动、高效、安全的人才资源公共信息平台和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牵头部门:人事司,责任部门:人教部、自动化部、培训中心)
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培养计划
以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专业工作水平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构建理论教育、业务培训、素质培养、实践锻炼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培养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科学规划、统分结合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牵头部门:管理司,责任部门:人事司)
五、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
为提升专利审查综合能力,建立和完善专利审查人员在职培训、培养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制定专利审查人才能力建设目标,全面提升专利审查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形成专利审查人才队伍的国际优势地位。(牵头部门:人教部,责任部门:审业部)
六、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开发计划
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以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为目标,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抓手,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发力度,每年有计划、分层次地培训20万人次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数百名熟悉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资本运作、法律事务等专业知识的高层次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牵头部门:人事司,责任部门:保护协会、管理司)
七、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支撑计划
以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分析、知识产权交易和经营等知识产权服务人才为重点,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的培育,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计划,培养数千名高素质、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育数百名精通业务、诚信度高、具有世界水平的高层次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牵头部门:条法司,责任部门:规划司、人事司、管理司、人教部、审业部、代理人协会、培训中心)
八、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
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着眼于高层次人才队伍总量增长和素质提高,积极实施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引领计划,着重在知识产权各专业领域吸引、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法律和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和实务技能、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国际事务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牵头部门:人事司,责任部门:人教部)
九、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推进计划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师资人才队伍,依托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及重点企业等,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方式,每年重点培养和支持数十名知识产权领域的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在高等学校、培训基地等教育培训机构培养造就一批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牵头部门:培训中心、责任部门:人事司、人教部)
分工项目牵头部门要对项目贯彻实施负总责,会同参加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制定任务分工方案中提出的“三大工程”和“六大计划”的实施方案,以及2011年年度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