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法律法规 > 正文

目录

查看全文

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召开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暨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2.24

【发布部门】: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质安函[2013]31号
【发布日期】:2013.02.28
【实施日期】:2013.0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有关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经农业部批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定于3月下旬在重庆市召开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暨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3月28日。3月27日报到,29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天宇大酒店(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19号,电话:023-67316177)。
  三、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二)总结2012年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研究落实2013年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及推进措施。
  四、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部分检测机构负责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参会人员名额参会。
  五、其他事宜
  本次会议委托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承办。请参会代表于3月15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重庆会务组。
  联系人:鲜小红
  联系电话:023-89075066 13996178778
  传真:023-89075066
  北京会务组:
  联系人:蒋金莲
  电话:010-62191443,13801188344
  附件:1.名额分配表(略)
  2.会议回执(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