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现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国家与区域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突显。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决策,把人才问题摆在了突出的位置。今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大力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努力提高国民素质,大力培养各类社会需要的人才,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 未来十几年,是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局两大历史任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知识产权人才竞争,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人才发展方针,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评价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生产力,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大量涌现、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以扩大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为基础,重点培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实务人才,统筹规划和努力做好各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学用结合,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培养和使用相结合贯穿于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全过程,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着眼长远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研究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人才综合评价体系和使用激励机制。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建立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机制,形成政府部门推动、高校和研究机构、企业、服务机构等为主、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研究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综合使用评价体系。努力扩大知识产权人才规模,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突出高层次和实务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逐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比较优势,努力提升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竞争能力。
(二)主要任务
1.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逐步建立起政府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人才工作模式。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应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分步骤地建立目标一致、科学合理、积极高效的培养机制,形成各级政府及部门、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司其职、共同推动、良性发展的人才工作格局。
2.强调以用为主,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体系。创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人才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健全人才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建立适合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特点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人才流动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
3.突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和实务人才工作。积极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以高层次人才工作为重点,加大力度培养在知识产权各领域具有专业先进水平和学术优势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尤其要抓紧建设五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人才培养三大工程和六大计划。同时,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为引导,以社会需求为出发点,培养社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等实务人才,大力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为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把人才工作放在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优先位置,确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和集聚人才。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指导,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明确负责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逐步形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上下协调、分工负责的人才工作领导模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总体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人才规划或落实意见,探索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知识产权人才大量涌现、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发挥的生动局面。
(二 )加大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投入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投入,使人才工作投入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加大对地方培养资金的引导力度;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积极建立相应配套资金,形成中央财政为引导、地方资金积极配套,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体制,切实解决人才工作资金投入不足的难题。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把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责任制,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开展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本部门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检查,主动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创造条件,使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真正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