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3.01
关于部分重点国有企业更改名称的通知
(国经贸经〔199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随着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家确定的512户重点国有企业,有的进行了联合,实现资产重组;有的按《公司法》进行改制,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有的在入选时企业名称与统计刊录不符。为此,对部分重点国有企业名称予以更改。现将更改后的名单印发你们。
附件:部分重点国有企业更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一月六日
附件: 部分重点国有企业更名名单
1.由于实现联合,仪征化纤工业股份公司、金陵石油化工公司、 扬子石油化
工公司、南京化工工业公司更改为:
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
广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北京琉璃河水泥厂更改为:
北京建筑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长虹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
5.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更改为: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云南天然气化工厂更改为: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沧州化肥厂更改为:
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
青岛海湾化工集团公司
10.大连化学工业公司更改为:
大连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江西五十铃集团更改为: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12.杭州浮法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更改为:
杭州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13.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公司更改为: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14.重庆汽车制造总厂更改为:
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5.江苏省扬州客车制造总厂更改为:
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
16.山东玻璃总厂更改为:
山东玻璃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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