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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1.05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1.09.01
【实施日期】:2011.09.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加强中介服务职业培训”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我局决定制定并实施《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加强中介服务职业培训”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方针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遵循专利代理人才发展规律,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多种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培训合力,以实施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为首要突破口,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
  二、培训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以显著提升专利代理人的专利申请代理能力为培训目标,有序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实务培训工作”),对执业专利代理人进行全员轮训。结合实务培训工作,形成一支高素质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培养一批高层次专利代理人才。
  三、培训模式
  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采取两种培训模式进行:
  (一)专利申请代理实务培训模式,着力于提高专利代理人的专利申请代理能力。
  (二)专利代理机构业务能力促进培训模式,结合专利代理机构业务能力促进工作(以下简称“业务能力促进工作”),着力于全面提高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专利代理人的全方位实务能力。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的原则和技巧、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等。根据实务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适当扩展。
  五、培训方式
  (一)师资培训。采取集中学习、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专题讲座、案例研究、课堂观摩、问题讨论和跟踪指导等。
  (二)学员培训。综合考虑学员的执业经历、业务领域等因素,按照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长短班结合,全国范围内划片,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
  1.基础部分。对于专利申请代理实务涉及的基础知识进行培训。积极推进数字化培训资源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远程教学。
  2.提高部分。对于专利申请代理实务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培训。采取小班教学、案例研讨的方式进行,包括专题讲座、案例研究和实际撰写等。
  六、培训任务和进度
  2011年至2015年,对1万名左右的专利代理人进行全员轮训。
  (一)2011年下半年,建立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完成250人左右的师资培训工作。同时,在北京等省市先行开展实务培训工作试点,优先培训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专利代理人。
  (二)2012-2014年,以东部地区为重点,统筹兼顾中西部地区,全面开展实务培训工作。
  (三)2011-2014年, 每年选择50家左右具有较好基础的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业务能力促进工作。
  (四)2015年,监督检查、巩固成效,完成专利代理人轮训工作。
  七、培训机构
  承担实务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包括: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以及专业培训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符合实务培训要求且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机构公平参与、规范运作,形成培训机构竞争择优机制。
  八、培训师资
  组建一支由资深专利审查员、资深专利代理人、企业专利工作者和高校教师等优秀人才组成的高素质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和完善培训师资库,逐年增加资深专利代理人在培训师资队伍中所占的比例。在2014年年底前,资深专利代理人在培训师资队伍中所占的比例超过50%。
  九、培训教材
  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使用统一教材,教材由教学大纲和教案两部分组成。根据实务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保持教学大纲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持续对教案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十、培训经费
  建立政府、相关社会机构和个人投入相结合的实务培训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培训学员、专利代理机构和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承担实务培训工作经费、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适度支持的原则,共同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十一、配套制度
  (一)建立、完善培训学时的统计和考核制度,督促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专利代理人积极参加实务培训工作。
  (二)培训学员修满规定学时,经考核合格,颁发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的实务培训结业证书。
  (三)建立实务培训师资和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实务培训工作的需要,对培训师资队伍和培训机构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建立实务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对各地区的培训质量和绩效进行评估。
  (五)建立实务培训工作评选表彰制度。对开展实务培训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在承担实务培训工作授课任务的资深专利代理人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库,优先进行培养。
  十二、组织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领导全国的实务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有序高效开展实务培训工作。通过实务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对各地区的培训质量和绩效进行评估。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配合实施。
  (一)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实务培训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要制定本地区实务培训工作总体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将实务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管理,确保培训计划落到实处;支持本地区优秀人才参与实务培训的授课工作;组织本地区专利代理人分期、分批参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要以实务培训作为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优秀专利代理人才参与实务培训的授课工作,鼓励专利代理人积极参加实务培训,支持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进本地区实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