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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12号——恩施紫油厚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更新时间:2016.01.06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12号)
【发布日期】:2005.08.25
【实施日期】:2005.08.2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12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恩施紫油厚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恩施紫油厚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恩施紫油厚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恩施紫油厚朴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建议的函》(恩市政[2004]6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恩施市辖行政区域的崔坝镇、沙地乡、太阳河乡、红土乡、新塘乡、白果乡、板桥镇、盛家坝乡等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名。
  厚朴(Magnolia officinalis Rehd.et Wils)。
  (二)栽培技术。
  1.立地条件:选海拔600至1700m、黄棕壤或棕壤、pH值5.5至6.5的土壤肥沃,环境无污染的地方栽培。
  2.种子采集与贮藏:每年9月,在原产地区域内采集10年以上的厚朴树的成熟种子,进行处理贮存。
  3.选种:在播种前,选种子饱满,色泽鲜亮,千粒重不低于140g。
  4.播种、育苗:每亩播种不少于24kg;苗木高不低于30cm,地径≥0.8cm。
  5.移栽:采取穴栽穴施技术。移栽穴深20至30cm,宽30至50cm。每亩100株(株行距约2.6×2.6m)。田边地角因地制宜栽培。
  (三)采收与加工。
  1.采收:夏至前后,选树龄10年以上的成树采收。采收方法:从树生长的地表每间隔40cm左右横向割断树皮,然后顺树干纵割,用起皮刀剥取树皮,较细小的分枝和树根,用小木槌捶打,使皮木分离,然后剥取树皮。
  2.加工工艺:
  工艺流程:分档——燀水——发汗——干燥——蒸软——卷筒——扎线——切齐——干燥——包装——入库。
  工艺要求:将树干皮置于沸水中煮5至8分钟,取出堆置洁净处,覆盖青草“发汗”,待内表面呈紫褐色或棕褐色时,卷成双筒状,用十字堆码法,自然晾干。根皮和枝皮自然晾干。
  (四)质量特色。
  1.感观:
  干皮:呈单卷筒状或双卷筒状,外表面黄褐,有细密的纵纹。
  内表面紫棕色或深紫褐色,划之显油痕。断面纤维性,显油润。
  根皮:呈单卷筒状或不规则的块片,表面土黄色或灰褐色,内表面棕色,断面纤维性。
  枝皮:长条状或卷筒状,外表面褐色,内表面紫褐色,断面纤维性。
  气味:气香,味辛辣、微苦。
  2.理化指标:
  厚朴酚、和厚朴酚总量(C18H18O2),干皮、根皮≥4.0%,枝皮≥2.5%,水分≤14%(均以干燥物计)。
  三、专用标志使用
  恩施紫油厚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恩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恩施紫油厚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