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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50号——江津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更新时间:2016.01.06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50号)
【发布日期】:2005.10.17
【实施日期】:2005.10.1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50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江津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江津花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江津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重庆市江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江津花椒列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请示》(江津府文[2004]11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重庆市江津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九叶青。
  (二)立地条件。
  江津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海拔200至800m区域,土壤pH值7.0至7.5之间适宜种植的区域。
  (三)栽培技术。
  1.选种:选择生长健壮、品质优良、无病虫害、树龄6至10年的椒树作为采种母树。在9月上旬果子由青转红、出现裂果、种仁转为黑色时即可采收。
  2.播种:将种子用冷水浸泡1至2天后,再用2%的碱水浸泡半天至1天进行脱脂处理,搓洗至种皮粗糙、失去光泽,用湿润的河沙混合后备用。秋播在10至11月,每亩播种50至60kg(净种)。
  3.定植:将植株健壮,高60cm左右、茎粗0.3cm以上,带有分枝、根系发达且完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的种苗进行定植。秋季定植在10至11月份,春季定植在雨水前后为好,在适期内选择阴天或下雨前定植为宜,密度为每亩110株或133株左右,规格有2×3m和2×2.5m。
  4.施肥:苗木成活抽梢后至试花结果前施肥,做到氮、磷、钾配合,适当偏重氮肥的用量。年施3次,分别在2月上中旬、5月上旬和7月中下旬施用。试花结果后要增施钙肥。
  5.修枝整形:通过采用多主枝和短截为主的方法,达到层次清楚,骨架枝安排合理,枝序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早结丰产的目的。修剪树形常见的有开心形、杯状形、塔形和扇形四种。
  6.病虫防治:采用科学先进的农艺措施、生物措施和栽培管理技术,消灭和减少病源和虫口基数。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绿色食品生产中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选择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品种,从严掌握用药剂量和用药安全期,避免农药残留对花椒品质造成影响。
  (四)采收。
  当椒粒表面呈深绿色,油胞明显凸起,有浓郁的麻香味时,选晴天上午露水干后采收,避免油胞破裂。
  (五)加工。
  保鲜花椒:鲜椒进入加工厂后,立即进入加工程序,采用生物灭酶;后进入超低温库速冻,48小时后进入低温储藏。
  干花椒:采取微波或红外干燥后精选而成。
  (六)保存。
  保鲜花椒:低温储藏,保质期可达2年。
  干花椒:采用高温库(0至5℃)冷冻保存,存放花椒较为完好,一年以上其颜色、香气、麻味素均不流失。
  (七)质量特色。
  1.外观:果粒圆大,色泽油润、青绿,果皮横截面厚度≥1mm,表面油胞大而密,鼓实。
  2.风味:麻味纯正浓郁,香气清新柔和。
  3.理化指标:哩哪醇含量≥50%,柠檬烯含量≥8%,灰分≤2.5%,干花椒水分≤11%。
  三、专用标志使用
  江津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江津花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