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法律法规 > 正文

目录

查看全文

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80号——普宁蕉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更新时间:2016.01.06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80号)
【发布日期】:2005.12.21
【实施日期】:2005.12.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80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普宁蕉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普宁蕉柑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普宁蕉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普宁蕉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普府函[2005]16号)提出的地域为准,为广东省普宁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白一号、凤二号、南三号、新一号、孚优选、85-2。
  (二)立地条件。
  选择在海拔高度300米以下,排灌条件良好的平地水田或丘陵山地(坡度25度以下),PH值5.5至6.5,地下水位低的壤土、粘壤土、砂质壤土建园。
  (三)生产技术规程。
  1. 育苗:
  苗圃地应选择与老柑园距离2000米以上,地势开阔,地面平坦,背风,向阳,光照良好,坡度5度以下;土层深厚,疏松、肥沃的砂质壤土;PH5.5至6.5;水源充足,排灌、交通、运输方便;苗圃地不能连年育苗。砧木选择应具备与蕉柑亲和力强,根系发达,适应性和抗逆性强,早结丰产性能好,苗期生长健壮的品种做砧木种子,当砧木苗长高至14cm至16cm、已具12至15片真叶时即可移栽。选择丰产优质、健壮母树的充实树梢枝条做接穗。
  2. 种植密度:
  水田蕉柑100至120株/666.7㎡(亩);丘陵、山地蕉柑80至100株/666.7㎡(亩)。
  3. 整形和修剪:
  通过摘芯、剪顶和短截进行整形,一般要在立秋前进行剪顶定干,通过整形和修剪,培养半圆头形树冠。
  4. 肥水管理:
  多用沤制腐熟的有机肥和微生物有机肥,不用、少用无机肥,多元素平衡施肥,防止偏施氮肥。幼年树以勤施薄肥为原则,以氮肥为主,配合施用磷、钾肥,施肥量随树体长大而增加。结果树要氮、磷、钾结合,施好促梢、壮梢、花芽分化、保花保果肥和壮果肥。注意旱、灌、涝、排。
  (四)果实采收与分级。
  1. 果实采收:
  果实采收根据品种成熟期,柑果达到品种的固有特性则可采收,采收期一般在12月下旬至1月上中旬,采摘应在晴天露水干后为宜。采果时要避免机械损伤,要一果两剪,果蒂剪平,分期采收。
  2. 果实分级:
  果实分级按GB/T12947-91执行,主要根据不同品种果实的外观质量和内在品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等级。
  (五)品质特色。
  1. 感官指标:丰产果大,质优,单果重120g至180g,果皮橙红鲜艳,肉质柔软化渣,糖份高,风味甜酸适口、容易剥皮、食用方便,无核(平均每个柑果1.5粒籽以下称无核)
  2. 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0%,总酸量≦0.9%,固酸比9.5∶1至10∶1。
  三、专用标志使用
  普宁蕉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普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普宁蕉柑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