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法律法规 > 正文

目录

查看全文

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国质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01.06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质检办执[2011]767号
【发布日期】:2011.06.24
【实施日期】:2011.06.24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开展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各级质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总局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弘扬先进,振奋精神,进一步激发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深入开展,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等67个单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张延琪等132名同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保持先进本色,争取更大成绩,做出新的贡献。
  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定不移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坚定不移地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在产品质量上创先争优,在工作质量上创先争优,在队伍建设上创先争优,努力开创质检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国质检系统“双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2.全国质检系统“双打”专项行动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