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66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赞皇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赞皇大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赞皇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赞皇大枣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建议的函》(赞政请[2004] 3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北省赞皇县阳泽、院头、清河、张楞、龙门、赞皇、许亭、土门、黄北坪、邢郭等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金丝大枣。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100米至450米,成土母质为花岗岩、片麻岩,土壤为褐土性沙质壤土,pH值6.5至7.5。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培育:从选育的优株上采集接穗,用酸枣做砧木进行嫁接,以保证品种纯正。
2. 苗木定植:落叶后至土壤封冬前或翌春土壤解冻后至芽体萌动期,挖定植穴或定植沟、施足底肥后栽植,栽植密度≦83株/㎡。
3. 整形修剪:采用多主枝自然开心形、小冠疏层形、纺锤形树形,保证树体通风透光、骨架牢固、枝量适宜、结构良好。
4. 采收:在枣果果皮紫红、微皱、果肉变软呈黄褐色达到完熟期时采收,采收后自然凉晒或烘干,含水量25%以下时,分级储藏。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果卵圆至长圆形,大小均匀,色泽紫红,有光泽,单果重7至12.5,果肉厚实有弹性,呈黄褐色,口感香甜微有辣感,可食率≥85%
2. 理化特征:含总糖≧65%、蛋白质≧2.8 %。
三、专用标志使用
赞皇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赞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赞皇大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