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206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岫岩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岫岩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岫岩玉产品地理标志产地保护范围以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岫岩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岫政[2002]10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感官特征。
1.岫玉(蛇纹石质玉):一般为致密块状构造,可雕性和抛光性好。半透明至微透明,玻璃光泽至蜡状光泽,常见颜色有绿色、黄色、白色、灰色、黑色、褐色或花色等。
2.岫岩软玉(透闪石质玉):致密块状构造,毛毡状结构为主,质地细腻。微透明至不透明,玻璃光泽至油脂光泽,常见颜色有白色、黄白、青白、青、糖、碧、墨等。
(二)原料理化特征。
1.岫玉(蛇纹石质玉)
(1)摩氏硬度:4.7至5.4
(2)密度:2.49g/立方厘米至2.64g/立方厘米
(3)折射率:1.55至1.56
2.岫岩软玉(透闪石玉)
(1)摩氏硬度:5.6至6.5
(2)密度:2.91g/立方厘米至3.06g/立方厘米
(3)折射率1.60至1.62
(三)产品质量特征:
1.感官特征:
(1)造型古朴雄健、摆放平稳、优美,自然、真实、生动传神。构图的布局、章法有疏有密,层次分明,主题突出。
(2)做工细致精湛,浑厚圆润,打磨光滑,玲珑剔透。大面平顺,小地利落;运用多种技法,量料取材,因材施艺,剜脏遮绺,巧用俏色。
2.质量等级:
优级品、一级品和二级品。
三、专用标志使用
岫岩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岫岩满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岫岩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