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94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双流冬草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双流冬草莓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双流冬草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流冬草莓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种植区域图的说明》(双府函[2005]8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双流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丰香、日本96。
(二)立地条件。
紫色砂壤土、pH值6.5至7.5、土壤有机质含量1至1.5%。
(三)栽培管理。
1. 水旱轮作: 一年的耕作中前作一季水稻、后作一季冬草莓。
2. 苗木繁育: 采用专用苗圃来繁育种苗。
3. 栽培时间: 8月中旬水稻收获后即定植于大田。
4. 栽培密度 :亩栽9000至11000株。
5. 双膜覆盖:10月初盖地膜、11月初扣天膜。
(四)采收与贮藏。
1. 采摘时间:从10月中旬至次年4月上旬。
2. 贮藏:应置通风、凉爽、洁净处存放,时间不超过2天,或在0℃-2℃下冷藏,贮藏时间不超过5天。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新鲜洁净、无尘埃泥物、无外来水分;果形整齐端正、无畸形、具有丰香和日本96品种特征;外观色泽鲜艳、着色良好、着色面达70%以上;果肉颜色佳、芳香多汁、甜酸适度;萼片完整、不褪色;果实大小:特级果≥40克/个、一级果30-39克/个、二级果18-29克/个。
2. 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9.0,总酸(%)≤0.9,固酸比≥9.0。
三、专用标志使用
双流冬草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双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双流冬草莓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