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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3号——关于批准对桐桔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6.01.11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3号)
【发布日期】:2006.04.26
【实施日期】:2006.04.26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桐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桐桔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桐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桐桔梗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通知》(桐政办[2005]第4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南省桐柏县城郊乡、月河镇、固县镇、毛集镇、回龙乡、黄岗乡、朱庄乡、大河镇、平氏镇、程湾乡、新集乡、淮源镇等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选用保护范围内表现性状优良的种源。
  (二)立地条件。
  土壤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的区域。土壤类型为沙壤土和黄棕壤土,有机质≥1%;pH值5.6至7.0。
  (三)栽培规范。
  1.选种: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每年对种子进行块选、穗选。选用千粒重1.4克以上、发芽率70%以上的种子。
  2.播种或栽植期:每年春季3月下旬前直播;或5月下旬前育苗,次年3月移栽。
  3.施肥:施用经过充分发酵腐熟的农家肥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中允许使用的化肥。
  (四)采收与加工。
  采收期为10月下旬至11月,生长期应达到18个月以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进行加工,不得熏制。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芦头”明显。外表色深呈黄棕色或黄褐色,去皮后白色微黄,具纵扭皱沟。横切面皮部呈白色,木质部黄色明显(菊花心),层环明显。质实体重(折干率高),硬而不易折断。苦味明显。
  2.理化指标:桔梗总皂苷不得少于9.5%。
  三、专用标志使用
  桐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桐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桐桔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