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62号)
关于批准对白城燕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白城燕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白城燕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白城燕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白城燕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白政发[2006]1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大安市、洮南市、镇赉县和通榆县等5个县、市、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白燕号系列品种。
(二)立地条件。
选择具备水浇条件,土壤肥力中等以上的地块,要求地势平整,集中连片,便于管理。
(三)栽培技术管理。
1. 整地:可秋翻整地,也可春翻整地。耕翻深度18至20cm,翻后耙细、拖平。
2. 施肥:
农家肥:结合秋翻或春翻整地,施入优质农家肥15至22.5 m3/ hm2作为底肥。
种肥:结合播种,施入氮磷钾复合肥(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各15%)300kg/hm2。
3. 播前灌水:在秋翻或春翻整地的基础上,打畦、筑埂,进行畦田灌水。
4. 种子选择:种子纯度和净度达到98%以上,发芽率85%以上。
5. 播种:
(1)播前整地:播前灌水5至10天后,拖平畦埂,为播种做好准备。
(2)播种期:3月20日至4月5日。
(3)播种方式:机械播种行距为15至20cm;刹瓣播种行距要求20cm。
(4)播种量:按公式进行计算。
(5)播种深度:播后有喷灌条件的地块,播种深度为3cm。播后做畦的地块,采用深种浅出的保苗措施,播种深度为5cm。
(6)播后镇压:播种后及时进行镇压。
6. 田间管理:严格执行“三灌水、一追肥”的田间管理措施。三灌水:在燕麦三叶期、五至六叶期(时间约在三叶期后15d左右)和开花期进行灌水。后期灌水可根据降雨情况,酌情增减灌水次数,防止土壤水分过大,造成燕麦倒伏。一追肥:结合三叶期灌水,追施尿素75至100 kg/hm2。
7. 收获:
(1)收获时期:腊熟期适时收获。
(2)晾晒:脱粒后及时进行晾晒、清选,含水量降到12.5%以下,安全入库。
(四)生产技术管理。
在加工过程中,不改变白城燕麦的外观特征和内在成分。
加工工艺:原料→清选→去石→研磨→精选→定量→包装→成品。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和蒸煮品质:
白城燕麦籽粒饱满,腹沟较浅,种皮浅黄色,硬度适中,粒形为长卵圆形或卵圆形。蒸煮易熟化,不回生。
2.理化指标:
水分≤12.5%,蛋白质≥16.5%,β-葡聚糖(β-Glucan)≥5.0%,脂肪≥5%。
三、专用标志使用
白城燕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白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白城燕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