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59号)
关于批准对新会陈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新会陈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划定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新府报[2006]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大泽镇、司前镇、罗坑镇、双水镇、崖门镇、沙堆镇、古井镇、三江镇、睦洲镇、大螯镇等11个街道办事处、镇和围垦指挥部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系和种苗。
1. 品系:茶枝柑的大种油身品系、细种油身品系;
2. 砧木:红柠檬、江西红桔、软枝酸桔;
3. 苗木繁殖:采用嫁接技术繁育苗木。
(二)立地条件。
地下水位深度0.7米以上、能利用潭江水灌溉的水田或坡地;土壤类型为潴育型水稻土、赤红壤;土壤有机质含量≥2.0g/kg;土壤pH值在5.0至7.0之间,活土层厚度宜在60cm 以上。
(三)栽培管理。
1. 栽植时间:春植(立春至立夏)或秋植(白露至寒露)。受咸潮影响的围垦地区、春旱年份宜在5月至6月雨季来临前栽植。
2. 栽植密度:每公顷栽植植株数不超过1200株。
3. 园地建设:新建园前茬作物不能是柑橘。
水田种植要求深沟高畦、高墩种植,独立建园面积不超3公顷,独立排灌系统,每畦配宽0.6至1.2米小沟,大、小沟相通,可灌可排;坡地种植要求起低畦,低墩种植。
4. 土壤管理:以有机肥和客土改良土壤。每年在夏、秋梢老熟后,新芽萌动前或采果后,中耕1至2次,每年施用石灰1至2次。
5. 施肥:每年农历的正月、5月和9月埋施有机质肥,每公顷年施用纯鸡屎量不少于1200公斤;产果100kg的植株,年施纯氮0.8kg至1.0kg。氮、磷、钾比例1:(0.3至0.4):(0.8至1.0)。
6. 整型修剪:采用自然开心树型。保持果园通风透光,叶果比不少于60:1。
(四)采收。
按采收加工时间分为:柑青皮、微红皮和大红皮。
柑青皮:农历立秋至寒露采收;
微红皮:农历寒露至小雪采收;
大红皮:农历小雪至小寒采收。
(五)加工。
1. 开皮:用正三刀法或对称二刀法。
2. 翻皮:选择晴朗天气,将已开好的鲜果皮置于当风、当阳处,使其自然失水萎蔫,质地变软后翻皮,使橘白向外;
3. 干皮:
晒干法:选择晴朗、干燥天气,将已翻好的果皮置于专用晒皮容器或晒场内自然晾晒干。
烘干法:将翻好的果皮置于干皮专用容器,在低温烘房内(最高温度不超过45℃)烘干;
4. 包装:用透气性好,无异味和污染的材料包装;
5. 存放。在地势较高、自然通风、干燥的地方,离地、离墙、离顶存放。
(六)陈化。
在保护范围内自然条件下陈放3年以上。
(七)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柑青皮:色泽青褐色至青黑色,质硬、皮薄,味辛苦、气芳香;
(2)微红皮:色泽黄褐色至黄棕色,质较硬、皮较厚、味辛甜,气芳香;
(3)大红皮:色泽棕红色至棕黑色,质软、皮厚、味微辛、甜香。
2. 理化指标:
三、专用标志使用
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门市新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新会陈皮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