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97号)
关于批准对龙神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龙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龙神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龙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甘肃省康县人民政府《关于龙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建议》(康政报[2006]3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甘肃省康县叶子坝村、茶园村、五颗石村和老庄村等4个村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土层深度在0.8米以上,坡度在25°以下,偏酸性富含有机质的地块。
(二)品种。
无性系良种龙井43号、福云6号、名山311、名山131;有性系群体种信阳种、紫阳种、鸠坑种、宜兴种和迎霜种。
(三)栽培管理。
1. 种籽采收时间和存放:9月底到11月初种果开裂成熟后进行采收,并及时晒至种子含水量在30%左右时进行分装打包运输或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2. 整地:种植前深翻改土,施足基肥。按照通风透光的要求,合理整地,起垄。
3. 播种或栽植:种子直播时间自10月下旬至翌年3月,分别在土壤封冻前和解冻后进行。采用双行条播,每亩播茶籽40kg。种植方法是在翻好的种植带面上,按照“大行150cm×小行40cm×株距26cm”的要求,开挖深15cm的播种沟,按26cm的株距,每窝播茶籽10至12粒,覆土3至4cm。
4. 施肥:只允许施用农家肥、有机肥,不施用化肥,基肥用农家肥或油渣,追肥选用稀人粪尿或茶叶专用有机复合肥。
5. 定型修剪:提倡“以采代剪”,轻修剪整平茶蓬,在每年春茶后或深秋进行。
(四)鲜叶。
1. 采摘时间和标准:
(1)龙神茶精品:采摘时期为清明前初生单芽,要求芽头肥壮,长约1.6至2cm,色绿微黄,整齐均匀、新鲜有活力、无病虫芽、无紫芽、净度100%。
(2)龙神茶特级:采摘时期为清明前后采摘的一芽一叶初展或开展,新鲜有活力,长2至2.5cm,叶质柔软,色绿微黄,无病虫芽,无紫叶芽,无鱼叶,匀齐,净度100%。
(3)龙神茶一级:采摘时期为谷雨前采摘的一芽一叶和一芽二叶初展,长度约2.5至3cm之间,色绿微黄,叶质柔软,嫩茎易折断,无紫叶芽,无鱼叶,匀齐,净度100%。
(4)龙神茶二级:采摘时期为谷雨前后采摘的一芽二叶、一芽三叶初展,长度不超过4cm,新鲜色绿,叶质柔软,嫩茎易折断,无紫叶芽,无杂质,匀度尚匀齐,净度尚好。
2. 鲜叶运输保鲜:采用透气性好、无毒、无异味的器具盛装鲜叶,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无异味,运输中须防雨、防压、防爆晒,运往加工地点后进行摊凉,摊凉时间为6至8小时,厚度8至10cm。
(五)工艺流程。
原料收购→摊青→杀青→做形→烘干→提香→精选→包装→入库。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外形挺直微扁,翠绿,汤色嫩绿明亮,栗香,叶底黄绿显芽。
2. 理化指标:水分≤7%,水浸出物≥40.9%,茶多酚≥33.3%,氨基酸≥3.0%,儿茶素总量≥17.26%,总灰分≤7.0%,咖啡碱≤4.1%,粗纤维≤7.9%。
三、专用标志使用
龙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龙神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