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94号)
关于批准对兴化香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兴化香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兴化香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兴化香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兴化香葱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请示》(兴政发〔2005〕11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苏省兴化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选择地势平坦,灌排条件好,土壤疏松肥沃的地块,有机质≥2%,pH值约为6.8至7.5。
(二)品种。
千岛香葱、香葱21。
(三)栽培技术。
1. 种苗:
(1)春葱、伏葱种苗:株高≥40cm,假茎长≥10cm,假茎粗≥1.0cm,叶色深绿,无病虫危害,人工拨开母株,单株具有2至3片功能叶,茎盘上的根量≥10条。
(2)秋葱种苗:株高≥40cm,假茎长≥8cm,假茎粗≥0.5cm,叶色绿,无病虫危害,人工拨开母株,单株上具有2至3片功能叶,茎盘上的根量≥6条。
2. 整地作畦:按畦宽2m至2.5m,沟宽40cm,沟深15cm至20cm作畦。整地前,每亩施腐熟有机肥800至1000kg、蔬菜有机生化专用配方肥25kg至30kg,基肥以撒施为主,肥料与土必须充分混匀。
3. 定植:
(1)定植密度:按株距(12至13)cm×(13至15)cm规格穴栽,每穴(2至3)个分蘖,深度2cm至2.5cm。
(2)定植时间:
春葱:11月至翌年3月定植,3月底至5月中下旬采收。
伏葱:5月下旬至6月定植,7月底至9月中旬采收。
秋葱:8月初至9月中旬定植,10月中旬至翌年1月采收。
(四)田间管理。
1. 水肥管理:勤浇水保持土壤湿润不积水。缓棵后施腐熟人畜粪每亩300kg至500kg、尿素5kg作促蘖肥。以后一般每隔12d至15d追施一次,每次每亩施尿素5kg至8kg、氯化钾4kg至5kg。收获前20d内不再施肥。
2. 病虫草害防治: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者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要求。
(五)采收。
单株分蘖2个以上,单穴重≥0.1kg,株高达45cm以上时采收。
(六)脱水葱加工。
1. 加工前整理:将香葱冲洗后,剔除黄叶、丝皮、小草和其他杂质。
2. 加工脱水:采用热风干燥脱水或冷冻干燥脱水工艺。
3. 包装:选别、过筛后的成品按客户要求定量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七)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鲜葱:叶鞘圆管形,呈白色,叶身呈管状,新叶呈青绿色,成龄叶呈深绿色。株高≥40cm,假茎粗≥1.0cm,青白比7:3。
(2)脱水葱:水分≤8.0%,总灰份≤8.0%。
2. 理化指标:
(1)鲜葱:
每100克鲜葱所含营养成分
(2)脱水葱:
每100克脱水葱所含营养成分
三、专用标志使用
兴化香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苏省泰州市兴化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兴化香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