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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19号——关于批准对化橘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6.01.3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19号)
【发布日期】:2006.12.31
【实施日期】:2006.12.3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219号)
关于批准对化橘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化橘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划定化橘红产地范围的函》(化府函[2006]2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化州市河西街道、石湾街道、新安镇、官桥镇、中垌镇、丽岗镇、林尘镇、江湖镇、合江镇、那务镇、平定镇、文楼镇、播扬镇、宝圩镇14个镇、街道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芸香科植物化州柚Citrus grandis‘Tomentosa’。
  (二)立地条件。
  选择阳光、水源充足,坡度在25°以下,土壤为含礞石的赤红壤,土层深厚,pH值在4.5至6.0之间,土壤结构良好,有机质≥2%。
  (三)栽培。
  1. 育苗:采取压条育苗、嫁接育苗及实生育苗。压条育苗选择化州柚母树的健壮枝条进行压条培育,压条时间为2月至4月和7月至8月。
  2. 种植密度:春季或秋季栽植,种植规格为每公顷330株以下。
  3. 幼龄树管理:加强肥水管理,促进早生快长,进行幼树整形时,除整形所必要修剪的枝条外,一般只疏剪交叉重叠枝、病虫枝、短截生长旺盛徒长枝和直立霸王枝。
  4. 结果树管理:
  (1)施肥管理:每生产100Kg鲜果需纯氮2.4Kg至7.0Kg,五氧化二磷1.2Kg至3.0Kg,氧化钾3.0Kg至5.6Kg,全年施肥分花前肥、壮果肥、促梢肥。
  (2)花果疏理:花果疏理包括控梢促花、疏花、疏果三方面。
  (3)防治病虫害:以加强栽培管理、冬季清园及生物防治为主。
  (四)采收。
  在幼果时采收。采收时间在5月初至6月中旬。
  (五)加工。
  1. 化橘红珠(胎果)的加工:将化橘红鲜果(幼果)经沸水汤漂后烘干或直接高温烘干,烘干温度为80℃至90℃(下同)。
  2. 化橘红片(皮)的加工:化橘红鲜果经沸水汤漂或高温烘断青变软,再用切刀在化橘红果顶端开刀,往下行半径切至3/4收刀,共切5刀或7刀,削去果内瓤,烘干。
  经加工处理的产品包装销售或贮存。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皮表面黄绿色或青褐色,密布茸毛,有小油室,气味芳香,味苦、微辛;
  2. 理化指标:总黄酮含量≥5.50%,柚皮苷含量≥5.00%,野漆树苷含量≥0.20%,挥发油含量≥0.50%。
  三、专用标志使用
  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化橘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