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102号)
关于批准对宁晋鸭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宁晋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宁晋鸭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宁晋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意见》(宁政[2005]7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北省宁晋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鸭梨。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壤土或沙壤土,有机质含量≥0.7%,pH值7.0至7.5。
(三)管理技术。
1. 苗木培育:选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品种纯正的鸭梨母株采穗;以杜梨为砧木,采用嫁接方法进行繁育。
2. 栽植技术:授粉树品种以雪花梨、胎黄梨、黄冠为主,鸭梨与授粉品种的配置比例≤4∶1。于春季土壤解冻后栽植,密度为每公顷≤1245株。
3. 肥水管理:果园灌水每年3至4次,保持土壤最大持水量的60至80%,采前30天禁止浇水。施肥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每公顷≥22500kg,内加适量化学肥料及微量元素肥料。按氮、磷、钾有效成份7:4:7的比例追施化肥,采前30天禁用氮肥。生长季节可喷施尿素、磷酸二氢钾肥料及硼、锌、铁等微量元素肥料。
4. 整形修剪:根据亩植密度采用主干疏层形、多主枝开心形、单层高位开心形、丫字形等适宜的树形。修剪原则及方法如下:
(1)幼树修剪:以轻剪为主,少疏枝多刻芽,及时拉枝开张角度,迅速扩大树冠。
(2)初结果树修剪:以轻剪长放为主,冬夏结合。冬季对各级骨干枝头进行适度短截,扩大树冠;夏季通过采取拉、拿、刻、剥等修剪措施,缓和树势,促使成花结果。
(3)盛果期树:调整生长与结果之间的关系,保持树势健壮。改善光照条件,控制结果部位外移为原则。每公顷剪留枝量控制在90至120万条,花芽量37.5至45万/公顷,叶面积系数控制在3.5左右。
5. 花果管理:在花芽开绽至花序分离前进行疏蕾,25厘米左右留一个花序,花完全开放前完成疏花。采用人工点授和放蜂传粉等方法辅助授粉。疏果按枝果比留果,3至4个枝留一个果。按果间距留果,25cm至30cm留一个果。总留果量≤24万个/公顷,产量≤45000kg/公顷。
6. 果实采收:9月中旬开始采收,根据果实用途和市场需求适期采收,严禁早采。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实呈倒卵圆形,果形端正,鸭头状突起明显;单果重≥200g,果皮绿黄色,表面光洁,果点小;果皮薄微有蜡质,肉质细,脆、石细胞少,酸甜适中,具清香味。
2. 理化指标:果实硬度6.5 kg/c㎡至7.5kg/c㎡;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5%,固酸比 ≥70。
三、专用标志使用
宁晋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宁晋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宁晋鸭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