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127号)
关于批准对迎驾贡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迎驾贡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霍政秘[2006]1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佛子岭镇、黑石渡镇、下符桥镇、太阳乡、磨子潭镇、大化坪镇等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酿造、加浆用水采用保护区域内的东淠河水。
2.高梁采用符合GB /T8231 标准规定的辽宁、山西、内蒙等北纬度40度以下地区生产的优质高粱。
3.小麦符合GB 1351 标准规定的优质小麦。
4.大米、糯米符合GB 1354 标准规定的优质米。
5.玉米符合GB 1353 标准规定的优质玉米。
6.曲药符合Q/YJ04 标准规定。
(二)工艺。
以优质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为原料,以偏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保护区域范围内的东淠河水为酿造、加浆用水,采用续渣混蒸、跑窖循环、泥池老窖发酵、底换底、二高一低一长等技术生产的蒸馏酒。
1.制曲工艺:酿造使用偏高温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其曲心温度在61℃至64℃。偏高温曲在培养过程中小麦的麦胶蛋白、麦谷蛋白在高温作用下,与还原糖进行美拉德反应,生成杂环类芳香化合物,使酒曲产生老练带酱味的曲香。在酿酒过程富于酒体特殊陈香,使酒体变得老练、幽雅。
工艺流程:
小麦→润料→粉碎→加水拌合→装模→踩曲→凉汗→入室安曲→培菌管理→打堆→出曲→入库贮存
(1)润料水份3%至5%;
(2)粉碎要求烂皮不烂心的梅花瓣;
(3)拌料水分37%至39%;
(4)顶火温度61℃至64℃七天以上;
(5)培养周期30天;
(6)入库贮藏3个月以上。
2.酿酒工艺:
(1)采用十年以上窖龄的泥池老窖为发酵池。
(2)原料配比: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40:22:18:14:6。
粉碎度:4,6,8瓣。
粮醅比:冬季1:4至4.5,夏季1:5至5.5。
(3)稻壳新鲜、粗硬、干燥并呈金黄色,无霉烂,无变质,不使用粳稻、糯稻糠,在使用前清蒸30分钟以上并摊凉,稻壳用量为20%至25%。
(4)曲糖化力400至600单位,发酵力150单位以上,粉碎度20目筛的细粉占70%至75%,曲粮比为18%至22%。
(5)入池淀粉在20%至22%之间,夏季18%至20%之间。
(6)入池水分在52%至54%左右。
(7)入池酸度1.5至2.5。
(8)分层起糟,糟醅入窖“底还底、中还中”和双轮底。
(9)发酵周期80~120天。
(10)缓火蒸馏,截头去尾,量质摘酒,分级贮存,蒸粮时间不低于60分钟。
3.勾贮工艺:
(1)原酒使用陶坛分级贮存。
(2) 成品酒勾调采用贮存一年以上的优质原酒为基酒,用贮存五年以上的专用调味酒进行勾调。
(3) 勾调加浆用水采用保护区域内经过锰砂、石英砂、活性炭三级过滤处理的东淠河水。
(三)质量特色。
三、专用标志使用
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霍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迎驾贡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200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