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141号)
关于批准对醴陵瓷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醴陵瓷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建议的函》(醴政函〔2005〕12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醴陵市行政区域内陶瓷科技工业园和南桥镇、富里镇、白兔潭镇、浦口镇、王仙镇、王坊镇、东堡乡、东富镇、孙家湾乡、泗汾镇、船湾镇、沈潭镇、清水江乡、大障镇、贺家桥镇、嘉树乡、栗山坝镇、均楚镇、石亭镇、神福港镇、板杉乡、新阳乡、仙霞镇、黄獭嘴镇、枫林市乡、官庄乡、来龙门街道办事处、黄泥坳街道办事处、西山街道办事处、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等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保护对象。
釉下五彩瓷。
(二)坯釉料配方工艺要求。
1. 坯料化学组成:
2. 制瓷原料要求:
按照“长石-石英-高岭土”三组分系统进行配方。使用瓷土、瓷石作为主要原料,其中含有高岭土、石英、钾长石等矿物成分。所用的泥料、釉料、颜料、花纸全部由本地矿产资源和本地的泥釉料加工厂、颜料厂、花纸厂等提供或完全自制。配方选料要求如下:
制瓷用高岭土、瓷石、长石、石英的化学组成等要求见下表:
3.制釉工艺技术要求:
(1)釉料化学组成(长石质釉):
(2)釉的烧成范围:1360℃至1420℃。
(三)生产工艺。
1. 生产工艺流程:
(1)制泥:选料、配料、球磨、过筛与除铁(多次)、榨泥、粗练、陈腐、精练。
(2)制釉:选料、配料、球磨、过筛与除铁(多次)、检测合格后待用。
(3)制模:配膏及膏与水、搅拌、注模、出模、烘干、卡模、待用。
(4)颜料制备工艺:选料、原料粉碎、配料、混合、煅烧、粗碎、球磨、干燥、研细、过筛、检验、待用。复合彩料由多种颜料加填料配兑而成。不同颜料的煅烧要求在不同的温度和气氛下烧制而成。按烧造工艺的不同,有三烧制、两烧制和一次烧成之分,因而成型上釉、素烧、彩饰、釉烧等也不同。釉、彩、烧是生产釉下彩瓷的三大关键。
(5)成型、彩饰、釉烧工艺流程:
①一次烧成的生产工艺流程:粗坯制作、彩饰、上釉、高温釉烧、检验、包装。
②两烧制的生产工艺流程:粗坯制作、上釉、低温素烧、彩饰、喷釉、高温釉烧、检验、包装。
③三烧制的生产工艺流程:粗坯制作、低温素烧、彩饰、低温素烧、上釉、高温釉烧、检验、包装。
2. 釉烧工艺制度:
(四)质量特色。
瓷质细腻、画工精美、五彩缤纷、色彩艳而不俗、清雅明快,釉面平滑光亮、白度高(高于70%)、亮度好、透光性好,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优良的化学稳定性,热稳定性好(即在180℃投入20℃水中热交换一次不裂)。无铅镉之毒、不褪色。
三、专用标志使用
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醴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醴陵瓷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