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175号)
关于批准对平潭水仙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平潭水仙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平潭水仙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平潭水仙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平潭水仙花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的请示》(岚政综〔2006〕189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平潭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排灌方便,土壤耕层厚度35cm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2%,pH值6.3至7.3。商品球耕作土壤质地为轻粘壤土。种球耕作土壤质地为壤土或轻壤土。
(二)栽培管理。
1. 种球选择:球体饱满,无病虫害,底盘圆无裂,无机械损伤。1年生种球个体球径4.5cm至8.0㎝,高6cm至7cm;2年生种球个体球径8.0cm至14.0cm;高7.0cm至8.0cm;3年生种球个体球径≥14cm,高≥8.0cm,并经阉割处理,剔除多余芽点。
2. 播种:3年生商品球的种球播种时间:霜降前后1个星期;1、2年生种球生产可提前5至7天播种。培育3年商品球的播种密度其株行距:20cm×40cm;1年生种球生产的田间播种密度其株行距为15cm×20cm;2年生种球生产的田间播种密度其株行距为20cm×20cm。
3. 施肥: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视土壤肥力状况,一般基肥每公顷施有机肥(优质厩肥)22500kg,草木灰90kg,复合肥(N、P2O5、K2O含量为15:15:15)500kg至600kg,另撒施壳灰粉500kg,以增加土壤速效钙含量,并有利消毒,调节pH值。追肥视植株田间生长情况而定,前期可适量增加氮肥用量,生殖生长阶段应重施磷、钾肥。
4. 整畦:以高畦栽培为主,定植后,需进行整畦,结合施肥整修畦边。畦宽160cm、畦高35cm,沟宽30cm至40cm、沟底平直、畦面平整。
5. 灌水:定植后即引水沟灌,水淹沟深的3/5,渗透畦中,现湿斑痕即可排水。过三五天沟底畦面土干,用锄头将种植条穴间覆土盖条穴。后期灌水视田间土壤含水量,根据不同时期生长情况,保持干干湿湿为宜。
(三)收获和贮存。
1. 收获封泥:
(1)收获:1、2年生种球在5月中旬植株枯叶显腊黄色,残留1至2片绿叶时收获。3年生商品球于6月上旬收获。
(2)封泥:商品球收获后,应及时进行底盘封泥处理。
2. 晒球贮存:
(1)晒球:封泥后将底盘朝上,晾干。
(2)贮存:贮存室内地板应干燥,并进行消毒,保持室温≤25℃,相对湿度60﹪至80﹪。若花球堆放高度超过30cm,可用小竹笼置于堆中,或波浪式堆放,以利透气。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花球主周茎22cm至30cm。内有花枝4至9枝,两边各带1至3个侧芽。花球紧实、敦圆、鳞茎外皮光滑、饱满。具有花箭多、花期长、花味香、花姿美和抗逆性强等特点。
2. 平潭水仙花等级及指标:
三、专用标志使用
平潭水仙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平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平潭水仙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