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207号)
关于批准对古丈毛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古丈毛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古丈毛尖”茶原产地域保护范围的函》(古政函〔2007〕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古丈县古阳镇、双溪乡、默戎镇、坪坝乡、山枣乡、河蓬乡、高望界乡、高峰乡、罗依溪镇、红石林镇、断龙山乡、岩头寨乡等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中小叶适制品种。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砂岩、板页岩、石灰岩发育成的山地黄壤,以及由紫色砂页岩发育成的紫砂土,土层厚度≥40厘米,为壤土或砂壤土,pH值5.1至6.5,有机质含量≥2.0%,全氮含量0.1%至0.2%,全磷含量0.12%至0.18%,全钾含量1.60%至2.74%。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选择优良单株无性系扦插繁殖。
2. 茶园种植:冬季种植,采用单行条列或双行条列栽植方式种植。每公顷种植株数:单行条列≤67500株,双行条列≤75000株。
3. 土壤管理:采用合理耕作、施用有机肥等方法改良土壤结构,3年至5年对茶园土壤进行一次深耕压绿填埋山青、农家肥、饼肥等有机肥改良土壤。
4. 施肥:有机肥料为主。农家肥等有机肥料施前经沤制发酵等无害化处理。基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公顷施饼肥或商品有机肥1.5吨至3吨或农家有机肥15吨以上。
5. 茶树修剪:根据茶树的树龄、长势和修剪目的,分别采取以下修剪方法:2年至4年生幼龄茶园定型修剪;5年至15年生茶园每年于春末、秋末轻修剪、深修剪;15年进行一次重修剪和台刈等,培养优化型树冠,复壮树势。保持茶行间20cm左右的间隙。
6. 采摘:采摘期为春季。根据质量要求,鲜叶标准为一芽至一芽一叶。禁止捋采和抓采,以保持鲜叶芽叶完整、新鲜、匀净,不夹带杂质。不得采雨水叶、露水叶、紫色叶、虫伤叶以及空心芽叶。
7.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加工工艺。
分为杀青、初揉、炒二青、复揉、炒三青、做条(理条、拉条、直条)、提毫、收锅8道工序。杀青锅温180℃至220℃,炒二青锅温90℃左右,炒三青锅温75摄氏度左右;锅温降至60℃左右开始做条。炒、揉及理条可以机械替代,拉条、直条及提毫、收锅须手工。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2. 理化指标:水分≤6.5%,总灰分≤5.5%,水浸出物≥35.2%,粗纤维≤13.5%。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古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古丈毛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