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206号)
关于批准对云霄枇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云霄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云霄枇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云霄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云政综〔2007〕9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云霄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早钟6号、长红3号、解放钟。
(二)立地条件。
pH值5.0至6.5的红壤和赤红壤,有机质含量≥1.5%,排水良好。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以枇杷实生苗为砧木,从品种纯正、无检疫病虫害的母树上剪取接穗进行嫁接繁殖。
2. 定植:容器苗在10月到翌年5月、裸根苗在12月到翌年2月,种植密度每公顷≤630株。
3. 树体管理:
(1)初龄树:定干高度40cm至50cm,培养自然开心形式或双层杯状形。
(2)结果树:重视采后修剪,控制树冠高度在3m以下,培养通风透光和疏朗树冠。
4. 疏花疏蕾疏果、套袋:花穗形成后至未开花前疏去过多花穗,壮旺树保留70%至80%枝条的花穗,弱树保留40%至50%枝条的花穗,保留的花穗应分布均衡。
疏蕾在支轴分化明显时进行,留下中部向外健壮支穗3个至4个,其余花蕾摘除。
疏果在果实长至黄豆到花生仁大小时进行,每穗留下生长较一致的果实3个。
套袋在幼果直径达到1cm时进行,采用封闭标记套袋方法。
5. 肥水管理技术:
(1)施肥:有机肥占全年施肥量50%以上,N:P:K比例为1.0:0.6:0.8~1.0,每株全年施氮0.4kg至0.8kg,分别在采果后、抽穗、幼果期施。
(2)水分管理:秋冬季节干旱少雨,开花结果期连续半个月无雨,应进行灌溉,7月份至9月份应控水控肥以利花芽分化。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贮藏或长途运输成熟度在八成熟采收,就地销售果实成熟度在八成半至九成熟时采收。雨天不得采收。采后进行分级、包装。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
(1)长红3号:果皮橙黄色,易剥皮;果肉淡橙红色、质稍粗,核少、肉厚、汁多,味淡甜。
(2)早钟6号:果皮橙红色,果肉橙红,质地细嫩、化渣、甜多酸少,香气浓。
(3)解放钟:果大,果皮淡橙红色,肉淡橙红色,肉质较致密,风味浓。
2. 理化指标: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云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云霄枇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