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整规办:
为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办发 [2006]22号),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的通知》(商整规发[2006]208号),各地整规办要按照行动纲要和通知的要求,抓紧建设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举报投诉中心)。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并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整规办是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的责任单位,负责举报投诉中心、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和“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站”地方子站的建设。各地整规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需要与其他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的地区,当地整规办要落实责任,做好衔接和督促工作,保证任务的完成。
二、要统一规划,保证建设进度
全国整规办(国家保知办)对50个举报投诉中心的区域分布进行统一规划。各地要做好本地区举报投诉中心的总体规划,形成区域范围内的举报投诉网络。对纳入全国统一规划的举报投诉中心要按照统一标准抓紧建设,保证在2006年底前挂牌运行。
三、落实配套资金,保证相应工作条件
各地对举报投诉中心的建设要落实配套资金和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固定的办公场地。各地整规办要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形成高效的执法协调机制,保证举报投诉中心受理的案件能得到及时转交,依法办理。
四、确定先行建设省市,积累经验
选定北京市、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以及青岛市等13个省市作为先行建设地区。先行建设省市要确保举报投诉中心在 2006年6月底前挂牌运行,并确保建设的质量和运行效果,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为全国举报投诉中心建设积累经验。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整规办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汇报举报投诉中心建设规划和工作情况。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举报投诉中心与有关部门的举报投诉系统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地方举报投诉中心建设的指导,各地要将举报投诉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向全国整规办(国家保知办)汇报。全国整规办(国家保知办)对于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报。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