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宣部和我部等24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09〕71号)要求,2009年4月20日-26日在全国举行以“文化·战略·发展”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旨在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推动医药卫生领域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工作,我部定于2009年宣传周期间开展“医药创新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学习活动”,请你单位组织医药研发、临床实验、应用及管理等方面人员认真研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附件1),并从《医药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目录》(附件2)中选择相关法规文件,以自修、培训、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活动。
请对本地区、本单位宣传周期间开展的活动及时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医药卫生领域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09年5月10日前寄送我部。
联系人:卫生部科技教育司技术处 王锦倩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医药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目录
3.医药卫生领域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