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8年第55号)
关于批准对清新冰糖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清新冰糖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清新冰糖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清新冰糖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清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划定清新冰糖桔产地范围的函》(清新府函〔2007〕4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清新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栽培品种。
冰糖桔(学名十月桔)。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冲积土或红土壤、黄壤土,土层厚度≥50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2%,pH值为5.5至6.5。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选用红桔、酸桔、枳为砧木,从无病毒的优秀母本树上采接穗嫁接。
2. 定植:新种果园栽种密度每667平方米≤75株,密植老果园注意合理修剪和适时间伐。
3. 土壤管理:旱地、山坡地果园定植后第2年开始深翻改土,在每年秋梢老熟后进行,直至全园挖通为止;水田果园每年冬季培土1次。
4. 排灌:按“春夏季加强排灌、秋季遇旱灌水、冬季注意控水”的用水要求进行。
5. 施肥管理:实行测土配方施肥,以有机肥为主,适当配合无机肥,全年每株施用有机肥5公斤以上。
6. 整形修剪:幼树注意主干结构;成年树采用抹芽、短截、疏枝等方法修剪成通风透光的圆头形树冠。
7.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果实采收。
果实达到该品种的成熟特征,可溶性固形物≥11.5%时采用“一果二剪”法进行采收。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果实均匀饱满,果形扁平;果皮桔红色,有光泽,果皮薄,油胞明显;果实风味清甜、多汁、爽脆、化渣。无核率达95%以上。
2. 理化指标:果实横径30毫米至56毫米,可食率≥65%,果肉可溶性固形物≥12%,总酸≤0.55%,固酸比≥21.8。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清新冰糖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清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清新冰糖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