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54号)
关于批准对龙泉灵芝、平度大花生、湘莲、青海
冬虫夏草、同心圆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龙泉灵芝、平度大花生、湘莲、青海冬虫夏草、同心圆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龙泉灵芝、平度大花生、湘莲、青海冬虫夏草、同心圆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龙泉灵芝
(一)保护范围。
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浙江省龙泉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龙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龙泉灵芝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平度大花生
(一)保护范围。
平度大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平度市蓼兰镇、麻兰镇、张戈庄镇、郭庄镇、南村镇、兰底镇、万家镇、崔家集镇、白埠镇、明村镇、田庄镇、门村镇、张舍镇、灰埠镇、店子镇、长乐镇等16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平度大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平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平度大花生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湘莲
(一)保护范围。
湘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南省湘潭县全县乡镇,韶山市银田镇、永义乡、如意镇、韶山乡,湘乡市梅林桥镇、东郊乡、龙洞镇、栗山镇、中沙镇、山枣镇,株洲市荷塘区明照乡,衡阳市衡东县白莲镇等3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湘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湘莲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青海冬虫夏草
(一)保护范围。
青海冬虫夏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青海省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青海冬虫夏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青海冬虫夏草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同心圆枣
(一)保护范围。
同心圆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韦州镇、下马关镇、田老庄乡、马高庄乡、张家塬乡、豫海镇、豫旺镇、丁塘镇、河西镇、王团镇、石狮管委会、窑山管委会、兴隆乡;中宁县喊叫水乡;红寺堡开发区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南川乡、太和乡;海原县关桥乡、高崖乡;中卫市沙坡头区;盐池县惠安堡镇、大水坑镇等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同心圆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同心圆枣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龙泉灵芝、平度大花生、湘莲、青海冬虫夏草、同心圆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1. 龙泉灵芝质量技术要求
2. 平度大花生质量技术要求
3. 湘莲质量技术要求
4. 青海冬虫夏草质量技术要求
5. 同心圆枣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龙泉灵芝质量技术要求
(一)菌种。
采用本地筛选、驯化、培育,在龙泉境内经2年的灵芝段木栽培试验,经菌种管理部门确认其种性适合在本地栽培,具有较高药用价值的菌株。
(二)栽培基质。
1. 基质要求:阔叶树原木,直径8cm至20cm为佳。
2. 砍伐时间:树木落叶至萌芽前。
3. 段木加工:原木在阴凉处存放,砍伐后15天至30天截断,截断长度宜28cm至30cm。
4. 芝场选择:海拔宜300m至600m,地处平整开阔、通风向阳,土质疏松、排灌方便、无洪涝灾害的地块。
(三)生产技术要求。
1. 菌种培养:培养基应符合行业及地方关于食用菌菌种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 灭菌:料温98℃至100℃并连续保持10h至12h。
3. 接种:灭菌后的段木温度≤30℃、气温≤25℃时进行两头接种。
4. 培养:15℃至30℃温度下培养90天至110天。
5. 出芝管理:
(1)荫棚:搭建2.5m至3m高度的棚架,光照度保持在 1000Lux至2000Lux。
(2)排场出芝:菌段排放在畦上,通风5天至10天后脱去菌袋,依次排放在畦上,菌段间距5cm至10cm,行距20cm至25cm,在菌段间填满土壤,并覆盖菌段不外露,覆土厚度1cm至2cm。
(3)棚内小气候控制:菌芽形成至子实体开片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至95%;开片基本完成,菌盖边缘稍有黄色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至95%;子实体趋于成熟至孢子弹射期,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0%至85%;控制出芝荫棚的温度在20℃至30℃;光照度保持在1000Lux至2000Lux;灵芝原基形成到幼芝生长期,保持通风使空气中CO2的浓度低于0.1%。
(4)疏芝:每根段木保留1朵至2朵灵芝。
(5)越冬:采收结束后,冬季来临时做好清场,撤去覆膜和遮阴网,外露段木用土壤覆盖,厚度2cm至5cm,荫棚四周挖深排水沟。
(四)采收加工。
选择晴天在灵芝留柄1.5cm至2cm处剪下菌盖,烘干。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菌盖中心厚度1.5cm至3cm,菌柄长度1.5cm至2cm,质地致密,灵芝密度≥0.35g/m³,菌盖硬度≥1600N。
2. 理化指标:水分≤13%,灰分≤1.5%,粗多糖(按NY/T 1676-2008标准方法)≥0.8%,三萜(以齐墩果酸计)≥1.1mg/k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2:
平度大花生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鲁花11号、花育22号、花育25号。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和质地为壤土或砂壤土,耕作层深厚,有机质含量≥0.9% ,pH值为6.5至7.5。
(三)栽培管理。
1. 种子要求:选用饱满的种子,晒种2至3天,净度≥99.0%,芽率≥80%。
2. 播种:
(1)播种时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2)播种方式:地膜覆盖。
(3)播种密度:每公顷≤150000穴。
(4)播种深度:3cm至5cm。
3. 田间管理:
(1)施肥: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45000kg。
(2)破膜引苗:花生出土时及时开孔放苗,随即覆土 3至5cm。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
9月中旬,植株中上部叶片变蔫,下部叶片脱落,80%以上荚果成熟时收获。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荚果大、籽粒饱满、色泽亮丽、香中带甜。
2. 理化指标:百果重:鲁花11号≥230克,花育22号≥245克,花育25号≥235克。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3:
湘莲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寸三莲、芙蓉莲、太空莲。
(二)立地条件。
水源条件好,排灌方便,耕作层深度15cm到20cm,pH值5.5到6.5,有机质含量≥2%,土层深厚的壤土。
(三)栽培管理。
1. 种藕选择:以莲藕进行无性繁殖,选具有品种特征特性、有2至3个完整节、藕芽完整的优质种藕。
2. 施肥管理:基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公顷施人畜粪1000kg、土杂肥30000kg、饼肥1200至1500kg;苗期追肥每公顷钾肥60kg、碳铵150kg、尿素60kg;花期追肥每公顷钾肥105kg、碳铵300kg、尿素105kg。
3. 栽植:栽植时间为4月上旬,按每公顷450穴做好栽植穴,每穴用种藕3至4支,穴内保持3至4cm浅水层,将种藕呈放射状摆放,栽植深度为5至10cm,种藕顶芽朝向栽植穴外,藕身侧卧,藕种头略朝下,尾节朝上,用泥覆盖。
4. 水的管理:科学灌水,苗期浅水,花蓬期适当深水,水深4至20cm,水位忌暴涨暴落。
5. 采收:7月中旬至10月底,莲蓬褐色,莲子与莲蓬孔格完全分离,莲子呈黑褐色、果皮坚硬时分期分批采摘。将采摘的莲蓬摊晒1至2天后脱粒,再将脱粒得到的莲子摊晒3至4天,至含水量≤13.5%时即可贮藏以备加工。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湘莲颗粒饱满均匀,呈短椭圆形,去壳后纵向直径1.2至1.5cm,横向直径1.0至1.3cm,单粒重≥0.83克;种皮呈棕红色,有细纹;莲肉乳白,煮食易烂,清香味美。
2. 理化指标:水分含量≤13%;淀粉含量≥40%;蛋白质含量>18%。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4:
青海冬虫夏草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要求。
青海冬虫夏草应选用在青海地区采挖的,由中华被毛孢侵染鳞翅目玉树蝠蛾、门源蝠蛾、斜脉蝠蛾、暗色蝠蛾、循化蝠蛾、碌曲蝠蛾、拉脊蝠蛾及贵德蝠蛾等幼虫之后,发育而成的真菌子座和充满菌丝体的僵死幼虫的复合体。外型完整、干燥,虫体饱满,无明显可见外来杂质、气味正常,无腐烂、霉变或虫蛀。
(二)采挖范围。
青海冬虫夏草的采挖范围在青海省现辖区域:玉树藏族自治州的玉树县、杂多县、称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菜县;果洛藏族自治州的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玛多县、甘德县;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共和县、同德县、贵德县、贵南县、兴海县;海北藏族自治州的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海晏县、刚察县;黄南藏族自治州的同仁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尖扎县;海西州的天峻县;海东地区的乐都县、化隆回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西宁市的大通回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
(三)采挖要求。
1. 采挖时间:每年的4月至6月。
2. 采挖工具:采挖工具切面宽度不超过3cm。
3. 采挖方式:采挖应遵循轮挖限采的原则进行。采挖工具在距离草头7cm左右,连草皮挖9cm左右,取出虫草。虫草采挖后,坑要填平、踩实,采挖产生的裸露面积不应该超过50 cm2。
4. 阴干后的青海冬虫夏草水分≤10%。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虫体似蚕,表面深黄色至黄,粗糙,质脆;断面类白色;虫体长2.8cm至6.5cm;
(2)子座为棕色细长圆柱形,长约2cm至5cm;
(3)有环纹20个至30个;足8对,近头部3对,中部4对,尾部1对,中部4对较明显。
(4)青海冬草夏草的“虫”、“草”完整,每500g≤2000根。
2. 理化指标: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5:
同心圆枣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本地优良圆枣品种。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高度1800米以下,土壤pH值小于8.5,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0.81%,土壤质地为沙壤土、轻壤土、壤土。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培育:采用归圃繁殖和嫁接繁殖。
2. 栽植:春栽时间为4月下旬到5月上旬,秋栽时间为10月中下旬,栽植密度417株至840株/公顷。
3. 修剪:春季修剪与夏季修剪相结合。春季修剪在萌芽前进行,夏季修剪在生长期进行。
4. 施肥:施肥以有机肥(基肥)为主,每年施有机肥大于等于30000kg/公顷。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果实采收干制。
1. 采收时期:在10月上旬当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每100克大于等于25毫克时方可采收。
2. 干制:
(1)自然干制:对于采摘下来的枣果晾晒至含水量小于等于25% 。
(2)烘干干制:对于采摘下来的枣果,及时烘干,枣果含水量小于等于25%。
(3)贮藏:对制干枣果进行分拣、包装、贮藏,贮藏库要求干燥、通风、无污染,室内温度保持在5℃至15℃。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皮呈紫红色,果形近圆形,饱满,褶皱浅,口感好。
2. 理化指标:水分≤25%;总糖(以蔗糖计,g/100g )≥50;总酸(以苹果酸计,g/100g )≥0.8;可食率90%至94%;抗坏血酸(mg/100g)≥2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