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局直属有关单位、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展会的规范管理,促进展会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减少利用展会名义进行专利诈骗案件的发生,现就报送和公开2010年度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展会信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送范围和内容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主办、协办或支持单位的展会信息。
(二)2010年各地计划举办的地方性知识产权(专利)展会有关信息。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作为主办、协办或支持单位的展会的有关信息。
具体填报内容见“知识产权(专利)展会信息表”(附件,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通知”栏下载)。
二、报送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展会信息的报送工作,局直属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展会信息的报送工作。
请将“知识产权(专利)展会信息表”(每个展会1张)于4月15日前以纸件和电子件形式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市场管理处。
三、展会信息公开
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参加展会,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公开有关展会信息以及具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方便查询。我局也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展会信息。
请各部门(单位)重视展会信息的报送和公开工作,年内如另有新增展会,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公开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知识产权(专利)展会信息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