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13号)
关于核准黄山旅游集团佳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
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黄山旅游集团佳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分别就五城茶干、坦洋工夫、德化白瓷、浦城薏米、安溪铁观音、莆田桂圆、莆田枇杷、河龙贡米、建莲、张溪香芋、沿溪山毛尖、北乡马蹄、都江堰厚朴、渠县黄花、汉源花椒、定边马铃薯共1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进行了审查。
现经审查合格并予以注册登记,自公告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略)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