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批通过2005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提请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下次年检合格之前不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知识产权局办理新的专利代理业务。按照《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年检中提请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同时通知委托人,并在一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各项申请案的终止委托或者转委托手续,将案件的处理结果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备案。违反有关规定或者因原机构专利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我局将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惩戒。
现将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人员组成等信息予以公告,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二批通过2005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北京市
1.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振安创业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北京恒信悦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0.北京君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2.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北京科大华谊专利代理事务所
14.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5.北京华进专利事务所
16.北京法苑专利事务所
17.北京市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8.北京科兴园专利事务所
19.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北京高默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2.北京安博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3.北京富天民宏济专利事务所
24.北京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5.北京明和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6.北京中海智圣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
27.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8.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
1.天津市宗欣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
1.辽宁沈阳国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辽阳新创专利事务所
3.鞍山钢都专利事务所
4.沈阳圣群专利事务所
5.大连八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6.沈阳火炬专利事务所
7.沈阳维特专利商标事务所
上海市
1.上海市浦东良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上海市中大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
1.蚌埠鼎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2.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合肥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
1.厦门南强之路专利事务所
山东省
1.济宁众城专利事务所
2.泰安市泰昌专利事务所
3.潍坊鸢都专利事务所
河南省
1.洛阳市凯旋专利事务所
广东省
1.东莞市华南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广东世纪专利事务所
3.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4.广州卡图专利事务所
5.深圳市智科友专利商标事务所
四川省
1.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
云南省
1.昆明合众智信知识产权事务所
青海省
1.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
2005年未参加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北京市
1.北京金隅智林专利事务所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1.天津市学苑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河北省
1.河北邯郸十力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
1.沈阳邦达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
1.长春市同创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
1.常州市江海阳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
1.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
3.山东佳民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省
1.绵阳市蜀北专利有限公司
经2005年年检被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被撤销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的名单
北京市
1.北京捷胜志诚专利代理事务所
2.北京元源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
1.天津德赛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
1.沈阳共生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
1.上海天信专利事务所2.上海市正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
1.无锡华泰专利事务所
山东省
1.济南三达专利事务所
2.潍坊众智专利事务所
湖北省
1.襄樊崇科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
1.长沙市希望专利事务所
广东省
1.珠海知博专利事务所
新疆
1.石河子联恒专利代理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