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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01号——关于核准集安市清河人参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5.11.13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01号)
【发布日期】:2011.07.06
【实施日期】:2011.07.0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101号)
关于核准集安市清河人参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
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集安市清河人参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分别就吉林长白山人参、柳河山葡萄、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里叶白莲、天柱山瓜篓籽、黄山毛峰茶、朱湖糯米、肖港小香葱、化橘红、琼中绿橙、广西肉桂、桂林腐竹、湘山酒、刀党、蒲江猕猴桃、沙子空心李、丹寨硒锌米共1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进行了审查。
  现经审查合格并予以注册登记,自公告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